根据2025年四川省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及标准如下:
一、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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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自2025年1月1日起,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不再以现金形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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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渠道
参保人员本人或其委托人可通过医保经办机构线上平台申领,具体操作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如“成都本地宝”)查询指南或线下窗口办理。
二、计发标准
生育津贴按以下公式计算: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参保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times 12}{365} \times \text{计发天数} $$
其中计发天数根据生育类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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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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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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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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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 :98天(剖宫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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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 :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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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 :15天
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 :按“两类人员”标准执行。
三、申领时间
需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 12个月内 一次性申领,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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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产假工资不重复享受 :生育津贴仅补足应发工资与产假工资的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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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满足连续参保12个月及以上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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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天数可能因地区政策微调,建议通过官方渠道确认。
如需进一步了解操作细节,可关注当地医保局官方通知或拨打医保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