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四川省生育保险政策,生产津贴的申领时间、条件及标准如下:
一、申领时间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 60天至180天 内申请办理。超过此时间范围可能无法申领。
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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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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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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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也可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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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终止妊娠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含政策外怀孕的补救措施)。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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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明》《医疗诊断证明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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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 :难产需额外提供《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手术记录等)。
四、待遇标准
生育津贴按参保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计发基数=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365×12×实际生育天数(顺产98天、难产113天、多胞胎每多1个增加15天)。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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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女职工可向社保局投诉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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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同,前者由医保支付,后者由用人单位发放。
以上信息综合自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及各地官方发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