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四川生育保险政策,生产津贴的领取要求如下:
一、领取条件
-
参保要求
-
需连续参保满12个月(含)且缴费状态正常,其中灵活就业人员需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当月参保。
-
2025年1月1日起,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即“两类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
-
生育条件
- 符合国家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二、计发标准
-
基础天数
-
顺产:98天(含产前检查15天);
-
难产(剖宫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
-
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
-
其他假期
-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
晚育假:增加30天;
-
流产假:
-
不足2个月:15天
-
4个月以上:42天。
-
-
三、计算方式
以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 \text{月平均缴费工资} \div 30 \times \text{计发天数} $$
(未开展生育保险统筹的地区,按女职工生育前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计算)。
四、与其他待遇的关系
-
与产假工资的关系 :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工资不重复享受;
-
一次性补助 :
-
正常产/满7个月流产: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计算;
-
难产/多胞胎:按50%计算。
-
五、申领流程
-
准备材料: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等;
-
办理登记: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
申领期限:分娩或终止妊娠后12个月内。
以上政策综合了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及一次性补贴,确保生育家庭获得全面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