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四川省生育津贴的发放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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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形式
生育津贴 不按月发放 ,而是 一次性发放 。用人单位需在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将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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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标准
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以下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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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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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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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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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98天(剖宫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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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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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不满4个月: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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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工资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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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本人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用人单位需将差额一次性补足,确保职工生育期间收入不低于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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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本人工资高于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得以职工生育为由降低其工资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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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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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同步停止发放,直至职工返回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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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内(如2025年仍在参保但缴费未满12个月)需待缴费满12个月后开始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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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四川生育津贴以一次性发放为主,具体金额根据职工工资和生育情况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