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医保退休政策规定: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规定年限(男25年/女20年)即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未缴满年限者可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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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医保待遇条件
职工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二是医保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要求(男性25年、女性20年)。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 -
缴费年限不足处理方式
- 一次性补缴:按退休时上年度全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计算补缴金额。
- 继续按月缴费:选择延续缴费至规定年限,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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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政策
困难企业退休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可申请减免补缴费用,具体标准由各地医保局核定。 -
医保待遇内容
退休人员享受个人账户划拨(按养老金比例计入)和住院/门诊报销待遇,报销比例高于在职职工,部分慢性病用药可享长期处方优惠。 -
异地就医备案
退休后异地定居者,需提前办理医保异地安置备案,备案后可在居住地直接结算住院费用。
提示:政策可能随自治区医保局调整而变化,建议退休前1年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确认细则,避免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