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 月 1 日起,安徽实施了一系列三胎支持政策:
- 家庭育儿补贴:对夫妻双方依法生育并户口登记在安徽省的第三个子女,给予不少于 5000 元的一次性补助。
- 生育保险完善: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职工医保报销;做好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分娩并发症、合并症住院治疗按照普通住院政策保障;按程序将部分临床必需、技术成熟、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 住房政策倾斜:对生育二孩、三孩未满 18 周岁的家庭购买自住房的,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 10%-20%。
- 托育服务支持:到 2025 年,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个公办县级独立托育服务机构、公立医疗机构托育点。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为 2-3 周岁婴幼儿提供托班服务,公办幼儿园举办的托班原则上提供普惠性服务,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均要开设普惠性托班。对经认定的普惠托位,按照每个托位 1 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 600 元 / 生・年标准给予补贴;对民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 400 元 / 生・年标准给予补助。
在合肥,生育三胎符合国家及合肥市最新计划生育政策的,可领取生育津贴。三胎生育津贴计算方式与二胎类似,依据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产假天数。如三胎生育时为多胞胎或有特殊医疗状况,经医疗机构证明,产假延长,生育津贴也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