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起付线统一
根据2025年上海市医保新政策,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规则有以下调整:
一、门诊报销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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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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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报销比例由75%提高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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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保持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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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由60%调整至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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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等门诊大病报销比例同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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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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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由75%提高至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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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等级医院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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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付线与封顶线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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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至1500元(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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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59万元提升至65万元
三、其他重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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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 取消纸质备案表,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长三角地区(江浙皖)实现“免备案”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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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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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降至1.8万元,报销比例分段提升,最高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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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如罕见病患者、失能老人)门诊及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额外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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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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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账户支付+自付”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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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账户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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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不足时,自负500元起,再按比例报销(共负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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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金额 = MAX(可报销金额 - 账户余额 - 自负段余额, 0)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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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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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需参保,灵活就业人员按10%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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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单位缴费9%,个人2%(灵活就业人员10%)
以上政策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2024年医保年度(2024.7-2025.6)仍按2023年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