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上海医保政策,医保起付线标准如下:
一、门诊急诊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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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参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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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500元(一级)、800元(二级)、1000元(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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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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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1日后退休:200元(一级)、300元(二级)、200元(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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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200元(一级)、85元(二级)、80元(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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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超过起付线后,门诊费用按以下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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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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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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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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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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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参保对象与医疗机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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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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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50元起付,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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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100元起付,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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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起付,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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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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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50元起付,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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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100元起付,7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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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起付,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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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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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年度累计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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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及以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累计超过300元起付,按上述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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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累计超过500元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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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2024年7月1日起提高至63万元,超出部分按80%报销。
以上标准适用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医保年度,调整后未涉及门诊急诊待遇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