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卡住院报销流程及规则如下:
一、报销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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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需在上海市医保定点医院(含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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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类型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均适用,但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标准不同。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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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
- 出院时出示医保卡完成挂号、结算,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直接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如自费药品、超出起付线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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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报销材料
- 医院核收资料后,需提供《上海市区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单据收条》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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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报销
- 医保部门(区医保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统筹基金报销金额划入参保人员智能IC卡金融账户,个人凭卡提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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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计算表领取
- 可选择15个工作日后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报销计算表》,用于核对医疗费用明细。
三、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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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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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约1300元/年),不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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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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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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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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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档位
- 按年度累计医疗费用划分档位(如3万元为分界点),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比例分别为85%、91%、90%、94%、95%、97%。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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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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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诊疗项目不在医保目录需全额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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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内费用(如1300元)及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部分需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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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需提前备案,报销比例可能降低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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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
- 报销时需提供身份证、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材料。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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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从业人员 :需单位提供介绍信、住院医疗费结算申请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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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不足 :优先使用医保卡账户,不足部分自付。
以上流程及规则综合了医保政策及银行结算流程,具体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