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7月1日起实施的《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江苏定线制最新报告线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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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行范围
全程实行船舶定线制,覆盖长江江苏段通航水域(需注意:2025年3月信息显示规定已失效,实际应参考最新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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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船舶
正在执行公务、在核定水域内航施工、海难救助或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的船舶除外。
二、核心调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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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隔带优化
将原100米以上通航分隔带缩减至50米,为深水航道腾出更多可航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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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航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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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分道内:顺流6节、逆流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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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航道:未明确限制航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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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路选择权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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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低速船舶可在保障安全前提下进入推荐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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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运危险货物的小型船舶报经批准后可沿通航分道右侧边缘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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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船舶优先权
12.5米深水航道受限船舶(如油船、散装液体化学品船等)享有航行优先权,其他船舶需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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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航限制
- 船龄26年及以上油船、载运闪点<23℃化学品的船舶禁止夜航(双底双壳油船及2型及以上标准船除外)。
三、其他重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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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行原则
遵循大船小船分流、避免航路交叉、各自靠右航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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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
由江苏海事局及其分支机构负责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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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举措优化
取消部分责任条款与桥区动态报告要求,增加锚泊资源及水上综合服务区。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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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生效,船舶需提前了解最新通告并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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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危险货物运输,需额外申请许可并遵守专项规定。
建议航行前通过江苏海事局官网或权威平台查询最新通告,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