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船舶交管报告点的设置及管理要求如下:
一、常规报告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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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VTS水域
- 上行报告点:瓦罐窑(长江上游航道里程约576.6km)。
- 下行报告点:
- 初次报告点:洛碛码头(约604km);
- 二次报告点:羊旺子(约599.7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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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水域示例
- 长江口南槽S12号浮、上海港园园沙灯船、苏通大桥1号浮等。
二、“一次性船位报告”便民措施
自2024年5月1日起,长江干线安徽至四川段实施“一次性船位报告”,覆盖重庆、宜昌、荆州、岳阳、武汉、黄石、九江、安庆和芜湖9个VTS中心水域。船舶在抵达首个报告线时报告一次船位信息(包括船名、位置、始发港、目的港等),后续无需重复报告。
三、特殊水域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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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王家滩河段
- 船舶需在指定报告点使用VHF频道与交管中心或信号台联系,按指令航行或等让。
- 水位低于特定标准时,对危险品船、超吃水船舶等实施夜间禁航或助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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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滩及等让规则
- 上行船舶需在冤枉石至码头碛等水域按数量限制列队等让;下行船舶需在周家碛以上水域等让。
四、管理主体
- 各VTS水域由对应海事局及交管中心负责监管,如重庆VTS由重庆海事局管理,安徽段由安庆、芜湖海事局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