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和搜索结果,海船进长江需要江证(内河行驶资格证明)的数量要求如下:
一、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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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要求
船长需持有与航线相符的《资格证明》(江证),但申请引航的船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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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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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航行不超过6小时 :仅需船长1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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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航行6-12小时 :船长+1名驾驶员共2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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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航行超过12小时 :船长+2名驾驶员共3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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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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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资质 :内河一类船长、大副、二副、二类船长持有有效适任证书,可视为《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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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要求 :若连续航行超过12小时,需确保船长与至少2名驾驶员均持有江证,否则可能面临处罚。
三、实际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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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管理 :建议船舶建立完善的证书管理档案,记录每次航行时长及人员配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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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确认 :若对证书使用有疑问,应及时与船长或引航机构沟通确认。
综上,海船进长江时,船长需1本江证,若航行时间超过6小时,需增加驾驶员江证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