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最新产假政策规定,剖腹产产假天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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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女方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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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天数
若为剖腹产等难产情况,可增加30天产假,总天数达128天。
总计 :剖腹产产假为 128天 (含98天基础产假+30天难产增加期)。
特别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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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假已从30天延长至80天,但该政策于2017年已实施,不随当前讨论的生育政策调整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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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再增加15天产假。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7年修订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后续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