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生育假期的规定全国有统一的基础标准,同时各地也会根据自身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和补充。
全国基础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
地方规定示例
- 广东珠海:符合政策生育的女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 98 天产假基础上,额外增加 80 天,总计可享受 178 天产假。若女职工生育时为难产,如剖宫产等,额外增加产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 北京: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 60 日,男方享受陪产假 15 日。
- 安徽滁州:符合条件的,在国家规定基础上,产假延长 60 天。
- 湖南:依法生育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外增加产假 60 天、男方享受护理假 20 天。
自 2021 年来,各省市逐渐推出育儿假,时间 5-20 天不等。例如,珠海规定自子女出生之日起至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可享受 10 天育儿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