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法规,2020年广西产假的规定如下:
产假天数
- 1.基本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 2.增加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50天
- 3.总产假天数:因此,广西2020年的总产假天数为98天(基本产假)+50天(增加产假)=148天
其他相关假期
1.男方护理假:男方享受护理假25天
2.哺乳假: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女职工可以申请享受不超过12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工资按总额的80%核发
产假期间的待遇
- 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 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
2022年新变化
需要注意的是,2022年3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延长了产假和增加了育儿假等新规定
- 一孩增加产假60天,二孩增加产假70天,三孩增加产假80天
- 育儿假:夫妻双方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分别累计享受育儿假10天
2020年广西产假为148天,而2022年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延长了产假并增加了育儿假等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