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各地的具体实施细则来确定,以下是一个简化的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的概述:
医疗费用
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包括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均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护理费
如果生活不能自理需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对于已经评定为需要生活护理的情况,根据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一级伤残为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依次递减至十级伤残为7个月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五级、六级伤残则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6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当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亡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其他费用
还包括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交通食宿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请注意,上述标准可能会随着法律法规的变化而调整,并且各地可能有不同的具体实施细节。例如,江苏省采取的是定额标准而非按照个人工资倍数计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因此,在处理具体的工伤赔偿问题时,建议参考最新的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的相关政策。若遇到复杂情况,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