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7月10日起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调整,宁德市医保起付线标准如下:
一、起付线标准
- 市外医院
起付线调整为 600元 (较原1000元下调400元)。
- 市/县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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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院(如市中医院)起付线为 400元 (原500元下调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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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起付线为 400元 (原500元下调100元)。
- 乡级医院
起付线为 50元 (较原100元下调50元)。
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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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医院 :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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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医院 :报销比例分别为80%(县级)和60%(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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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医院 :报销比例90%。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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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 :参保人员年度内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线为第一次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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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起付线 :2025年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6.88万元(按202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
四、缴费提醒
2025年度医保缴费工作已启动,个人缴费标准为 400元/人 ,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70元/人。建议及时参保以保障医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