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潍坊市职工医保政策调整,报销比例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政策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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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全年累计100元(与住院起付线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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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80%,退休职工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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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3500元,退休职工4500元,超出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助支付
- 门诊慢性病(两病)
- 高血压、糖尿病 :符合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报销比例由70%提升至75%,每年最高报销300元(单病)或600元(合并用药)
二、住院报销政策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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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一级及以下300元,二级500元,三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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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 :起付标准减半(一级250元、二级400元、三级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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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及以后住院 :无起付线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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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在职职工80%,退休职工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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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支付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即82%),退休职工87%
- 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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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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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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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补助 :支付限额1000元(不结转、不累加)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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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范围 :包括门诊手术、门诊特殊疾病等,但需符合医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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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长期驻外按本地标准执行,转诊至三级医疗机构可享更高比例报销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调整后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将更有利于减轻职工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