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政策,自2021年9月1日起,河北省内异地就医已全面取消备案要求,实现“省内异地就医无异地”政策。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政策调整内容
- 取消备案要求
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即可在河北省内所有统筹区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直接结算医保、大病保险和个人账户费用。
- 适用范围
该政策覆盖河北省内所有城市,包括石家庄、唐山、秦皇岛等9个地级市,实现全省统一调整。
- 报销标准
按就医地(即患者户籍或参保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标准执行,包括住院、门诊费用及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等。
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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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结算 :门诊费用(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特殊疾病门诊)也可直接使用个人账户或门诊统筹报销,无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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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渠道 :参保人可通过河北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完成备案,实现“掌上办理”。
三、政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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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流程 :患者无需再为异地就医备案跑腿,节省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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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负担 :实现直接结算后,患者可减少垫付费用,降低经济压力。
如需确认具体操作或查询异地就医定点机构,可通过河北省医疗保障官网或官方APP查询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