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最新政策包括以下几点:
- 为近亲属代缴居民医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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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0月11日起,河南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为省内参保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缴纳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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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
- 医保家庭共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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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4年9月起,河南省实现了省内跨统筹区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这意味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可以授权共享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子女及近亲属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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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 “医保钱包”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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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7日起,河南省上线了“医保钱包”功能。职工医保参保人可将本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账到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近亲属“钱包”中,实现近亲属之间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互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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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钱包”的推出,使个人账户共济使用区域从省内扩大到跨省,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开立个人“医保钱包”,实现近亲属之间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互转、各类医疗费用结算、居民医保费代缴。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发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互助共济”功能,方便参保人员为近亲属缴纳医保费用,并提高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灵活性。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便更好地管理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