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河南省职工医保的最新规定如下:
- 最低缴费年限 :
- 男性最低缴纳年限为25年,女性最低缴纳年限为2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
- 缴费比例 :
- 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本人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 门诊统筹 :
- 自2022年起,普通门诊医疗实行门诊统筹制度,门诊费用纳入省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的2%)全部计入本人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的8%)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次设定,每次40元,一天内在同一门诊多次就诊负担一次起付标准;一个参保年度内,在职职工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00元/人。
- 个人账户资金共济 :
- 自2024年10月1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为本省范围内参保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缴纳居民医保费。操作流程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小程序完成。
- 省内异地就医 :
- 2025年1月起,各统筹地区要将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就医地按病种付费管理。
- 医保卡划入政策 :
- 在职职工医保卡划入新标统一为本人医保缴费基数的2%,之前各地从单位按年龄段划转的部分将全部调整划入到医保统筹账户,不再划入个人医保卡。退休人员医保卡划入新标统一调整为各地制定实施新政当年平均养老金标准的一定比例定额划入。
这些规定旨在完善职工医保制度,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动态,确保自己的医保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