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内的医保 可以 合并。具体来说,广东省已经实施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并制定了相关政策和暂行办法。
- 合并政策 :
- 广东省在“十三五”规划期间(2016-2020年)已经制定了整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建立城乡一体化医保制度,实现五个“统一”。
- 缴费年限互认 :
- 《暂行办法》明确,参保人员在广东省各市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互认,并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这一政策有助于参保人员在不同城市之间流动时,能够保持医保待遇的连续性。
- 合并办理 :
- 参保人可以在参保地的社保局办理社保转移,将一个地方的社保合并到另一个地方。合并后,累计缴费年限会进行合并计算,而不是简单地将两份保险叠加。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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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合并通常指职工医保的合并,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般不能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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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参保人在不同地方同时缴纳了医保,需要遵循先转后清的原则,即先将目标地的医保转入,然后由转入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负责清理,只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
综上所述,广东省内的医保是可以合并的,主要是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合并,并且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建议参保人根据自身情况,办理相关的社保转移和合并手续,以确保医保待遇的连续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