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 :
- 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约为50%,起付线为0-200元,年度限额为600至2000元。
- “两病”报销政策 :
- 高血压和糖尿病相关治疗的报销比例为50%,年度最高限额为1600元。
- “慢特病”报销 :
- 恶性肿瘤、慢性肾病、精神障碍、免疫性疾病等11种慢特病的门诊报销按照同级别住院报销比例执行,起付线低于入院起付线。
- 单独支付药品 :
-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单独支付药品,不设起付线,直接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居民医保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60%。
- 住院报销 :
- 报销比例不低于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
- 跨省就医 :
- 跨省就医的起付线按照当次住院总费用的20%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为6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为50%。
- 南京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 :
- 南京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为85%,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50%以上;居民医保住院统筹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0%。
- 省内跨市就医 :
- 省内跨市就医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增加1倍,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旨在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并鼓励他们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以节省费用。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以便更好地利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