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育儿假规定如下:
一、基本政策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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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奖励天数
符合《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每年可分别享受 15天育儿假 (含15个工作日,不含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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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奖励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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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依法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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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年龄需小于3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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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形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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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陪护假
若夫妻一方为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且子女因意外或非遗传性疾病残疾,可申请每年不少于15天的陪护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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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与育儿假衔接
女方产假180天,男方护理假30天,生育后3年内可累计使用育儿假,但需与婚假、产假、护理假分别计算。
三、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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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育儿假期间职工薪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其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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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兰州、金昌、白银、天水等地执行统一政策,但白银市未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安排育儿假。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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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计算 :以自然年为单位,需在当年使用完毕,可分段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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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最新条例于2021年修订实施,2022年11月起正式执行。
以上政策体现了甘肃省对家庭育儿责任的鼓励与支持,通过延长育儿假时长并保障待遇,促进夫妻共同参与子女成长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