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育儿假规定如下:
一、育儿假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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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时长
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 15天育儿假 ,自子女出生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不包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需以工作日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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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调整
- 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将育儿假拆分多次使用,灵活安排在孩子成长关键期(如疾病护理、幼儿园活动等)。
二、育儿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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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保障
育儿假期间工资、奖金、社保等权益不变,由用人单位按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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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未参保的由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支付。
三、与其他假期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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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与产假合并
若生育时处于婚假期间,婚假与产假可合并计算,但总天数不得超过法定上限(如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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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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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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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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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依据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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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订)》及本地实施细则,政策自2024年2月17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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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进一步明确育儿假可分次使用,增强灵活性。
建议用人单位与职工提前沟通具体操作流程,确保符合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