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7月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调整,结合职工月平均工资和缴存比例,7200元社保基数对应的公积金缴存额如下:
一、公积金缴存基数与上限
-
2024年7月调整后
-
上限 :21390元(按2023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
下限 :市(区)1900元,抚顺县/清原/新宾1700元
-
计算依据 :公积金基数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计入基数范围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
-
2024年7月调整前
-
上限 :20664元(2023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
-
下限 :市(区)1610元,县/县旗1480元
-
二、公积金缴存比例
- 个人与单位 :最高缴存比例12%,最低5%
三、7200元社保基数对应的公积金计算
-
个人月缴存额
-
计算公式:7200元 × 12% = 864元
-
但根据上限规定,个人月缴存额不得超过5134元(21390元 × 12%)
-
实际个人月缴存额为 5134元
-
-
单位月缴存额
-
单位月缴存额 = 7200元 × 12% = 864元
-
总计(单位+个人):864元 + 5134元 = 5998元
-
四、注意事项
-
具体缴存额以职工实际工资和单位核算为准,可能因工资调整而变化
-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缴存基数下限(如1900元),则按下限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年最新政策及调整通知,实际执行中可能因统计口径或政策微调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