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农合跨市报销需根据就医类型和备案情况办理,具体流程和比例如下:
一、报销条件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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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就医
需经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按原比例报销,但自付比例可能增加(如省内转诊自付10%,省外转诊自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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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转诊就医
未提前备案直接在非定点医院就医,报销比例降低10%-25%(如原比例25%降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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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需提供居住证明,按原比例报销(如45%);无居住证明则按35%报销。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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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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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就医需在转出地医保办办理备案,部分情况需在入院后5日内提交住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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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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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提交材料
- 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转诊备案手续、住院结算单、费用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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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申请
- 出院后10个工作日内回到参保地医保办提交材料申请报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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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必须为参保地认可的定点医院,否则费用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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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差异 :不同省份、城市政策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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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 :部分费用回家后可申请二次报销,具体比例需参考当地政策。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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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直接就医 :费用需自费,回家后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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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未备案 :按35%比例报销。
建议办理跨市就医前,通过广西医保官方渠道(如广西医保APP或当地合管办)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比例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