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住院医保报销额度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年龄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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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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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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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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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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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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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63,608元(按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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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统筹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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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特殊政策
- 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1300元起付,报销比例70%
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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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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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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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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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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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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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38,218元(按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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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起付线6000元,报销比例提高10%且无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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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 城乡特困救助对象、孤儿等群体,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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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或二次住院 :需补足转入或再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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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
以上数据综合了2023-2024年广西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