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
单位仅缴纳社保而未缴纳医保,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一、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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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沟通
首先与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上级沟通,明确指出医保属于社保的组成部分,要求其依法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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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证据
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辅助说明单位未缴医保的事实。
二、行政投诉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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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可拨打当地劳动监察热线(如12333),提交投诉材料,要求部门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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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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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劳动仲裁申请书、单位登记信息、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费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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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时效 :一般需在劳动关系终止或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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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单位限期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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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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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保部门举报
可向当地社保机构举报单位欠缴行为,社保部门将依法核实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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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民事诉讼
若仲裁或投诉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补缴医保并赔偿损失。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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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待遇影响 :未缴医保可能导致医疗费用自费,建议优先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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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与罚款 :根据《社会保险法》,单位逾期不缴社保的,社保部门可责令补缴并加收0.5‰至1‰的滞纳金,罚款金额可达欠缴额1倍以上3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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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选择 :若单位仅缴纳社保(如养老保险),可咨询当地社保局是否允许单独缴纳医保。
通过以上途径,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若需进一步法律援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