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工作时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是确保医疗保障权益连续性的重要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否需要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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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办理
职工医保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账户资金也可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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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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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需办理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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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参保人不得同时保留两地医保账户,需选择其中一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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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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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信息传递
包含个人身份信息、参保状态、缴费基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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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转移
转出地个人账户余额可划转至新参保地,转入地医保关系自动终止。
三、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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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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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医保需处于暂停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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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医保需为正常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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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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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对年龄有限制(如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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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无社保欠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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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移流程(以长沙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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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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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湘医保”小程序或App选择“跨省基本医疗转入”模块,提交转出地及转入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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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身份验证后,系统自动处理资金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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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至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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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衔接
转移后医保待遇按转入地规定享受,期间不中断。
- 转出地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但需先在转入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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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需在当年度内办理转移接续,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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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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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多地医保账户,需通过“人员信息合并”功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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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烟台等地已实现线上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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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措施,可确保跨省工作期间医保权益的连续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