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三甲医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职工/居民)和缴费档次不同而有所差异,核心规则为:职工医保分段累进报销(85%-90%),居民医保按固定比例(45%-60%),退休人员可额外提高5%。起付标准统一为800元,多次住院可降低起付线。
-
职工医保报销规则
在职职工在三级医院住院费用分段报销:起付线800元以上至1万元部分按85%,超过1万元部分按9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再提高5%。例如,1.5万元合规医疗费中,800元自付,9200元按85%报销(7820元),5000元按90%报销(4500元),总计报销12320元。 -
居民医保报销规则
分两档缴费:一档参保人报销45%,二档参保人报销60%。例如,二档参保人1万元住院费扣除800元起付线后,剩余9200元按60%报销5520元。 -
特殊情形处理
恶性肿瘤患者多次放化疗仅扣一次起付线;急诊住院需备案后按三级医院比例报销;异地就医未备案则需先自付40%再按比例结算。
提示:实际报销金额受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等影响,建议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电话0535-6893038查询具体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