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费用等级及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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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等级与医院等级对应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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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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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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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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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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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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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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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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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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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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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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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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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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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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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5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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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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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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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一级医院65%、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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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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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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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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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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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缴费: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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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缴费: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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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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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病种 (10种):
- 年度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40%(一档)/60%(二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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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病种 (39种):
- 年度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一档)/40%(二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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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特殊病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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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 :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75%;若同时患两种疾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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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支付病种 (32种):
- 报销比例60%(一档)/40%(二档)
四、缴费标准(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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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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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17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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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居民一档:37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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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居民二档:52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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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 :2025年预计提高至670元/人/年,高于个人缴费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门诊报销比例较2023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病情选择合适的缴费等级,并关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