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社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范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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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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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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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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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800元,分段累进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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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以下按8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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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万元部分按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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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在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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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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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分段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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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万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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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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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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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万元: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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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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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200元(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85%),年度支付限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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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甲类病种85%报销,乙类病种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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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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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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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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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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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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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如未成年人、二档缴费者):享受成年居民二档待遇(一级医院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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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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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以下: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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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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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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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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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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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就医 :需经医保部门审批,市外定点医院分别自负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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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产前检查2000元定额报销,顺产4500元、剖宫产6800元报销上限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烟台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