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最新医保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时 不设立个人账户 ,其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账户,用于医疗费用的统筹支付。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个人账户的设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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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个人账户
合肥市明确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职工医保不建立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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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政策调整
自2022年1月1日起,合肥市进一步明确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不设个人账户,所有缴费均纳入统筹基金。
二、医保待遇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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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疗保障
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与职工医保相当的基本医疗保障,包括门诊、住院、慢性病特殊病门诊等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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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障升级
参保期间生育可获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补助金,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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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享政策
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购药等费用,实现“一人参保,全家受益”。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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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比例
以全省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6%,不享受个人账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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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查询
可通过社保局官网或线下网点查询医保余额及报销情况。
合肥灵活就业医保政策已调整至无个人账户模式,但保障力度不减,建议参保人员关注政策动态并及时咨询医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