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返钱
根据合肥市现行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与返钱情况如下:
一、常规情况(无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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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与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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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4%缴费比例时,不建立个人账户,因此无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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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8%缴费比例时,建立个人账户,但个人缴纳的8%部分不返钱,仅用于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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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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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的医保费用中,约6%由单位代缴并返还个人账户,剩余部分进入统筹账户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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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8%缴费,个人账户返钱比例通常为8%-12%(具体比例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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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返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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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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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连续参保2年以上且本年度未缴纳失业保险金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时累计缴费金额≥2000元,可申请退还已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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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若建立个人账户,返钱标准按养老金比例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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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试点政策
- 部分城市(如合肥)可能试点将个人账户资金按比例返还给参保人员,但此类政策需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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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政策存在差异,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如合肥市医疗保障局)确认具体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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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第一档(4%缴费),医疗费用需自费,与职工医保待遇无直接关联。
合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通常无每月返钱,但可通过退休返现或特定试点政策获得部分资金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