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可以只单独为员工缴纳医保而不交社保,因为我国社会保险实行"五险合一"的强制参保制度。关键原因在于:①法律明确规定五险必须同步缴纳;②医保与养老、失业等险种共用同一个社保账户;③单独缴纳将导致社保系统无法完成数据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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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强制性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58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在内的社会保险登记。任何险种都不能拆分缴纳,人社部门会通过社保稽核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 -
系统技术限制
社保经办机构采用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医保缴费必须依托养老险的参保登记。如果单位未给员工开通养老保险账户,医保系统将无法单独完成参保登记和费用划扣。 -
员工权益受损风险
若允许单独缴纳医保,将导致员工失去养老金积累、失业保障等权益。例如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时,会因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而无法退休,但医保缴费年限又可能已达标,产生保障错位。 -
企业违法成本
劳动监察部门发现企业未全员足额参保时,除补缴社保费外,还将按日加收0.05%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应缴数额1-3倍罚款,相关案例显示曾有企业被追缴超百万元社保费。
特别提示: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单独缴纳医保,但企业职工必须五险全参。如遇单位拒缴社保,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