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月
根据湖南省的生育保险政策规定,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缴费时长要求
参保人员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含补缴3个月以内的)才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若参保期间中断超过3个月,则需补缴满10个月后方可申领。
- 缴费状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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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时需处于参保状态,且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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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存在欠费或停保情况,需在3个月内补缴完毕,续保后从次月开始计算10个月缴费期。
- 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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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员未满10个月早产,但妊娠日期晚于参保日期,仍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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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计算,具体金额由单位申报并支付。
补充说明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政策。例如,长沙、潜江等地也遵循10个月缴费期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