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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关于退休年龄与社保缴纳年限的问题,具体说明如下:
一、退休年龄与社保缴费年限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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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满15年是领取养老金的法定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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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是停止缴费的节点
一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论缴费年限是否满15年,单位均无义务继续缴纳社保。此时若缴费年限不足15年,将无法申领养老金。
二、单位在退休年龄后的缴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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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无强制缴费义务
达到退休年龄后,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单位不再具备继续缴纳社保的法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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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的补缴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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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续缴 :若职工与单位协商一致,且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可自愿补缴至满15年,但需承担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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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部分地区允许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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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不足15年的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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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其他养老保险
若无法补缴满15年,职工可选择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相应规定领取基础养老金+约139元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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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缴费至满15年
部分地区允许延长缴费至满15年,但需符合当地缴费基数和年限要求。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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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拒绝缴费的后果
若单位拒绝续缴且职工无法自行补缴,将影响养老金领取。建议提前咨询社保机构或律师,了解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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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选择权
退休后若不想继续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按缴费基数计发系数0.6-30%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
总结
退休年龄是停止缴纳社保的法定节点,单位无义务为已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15年的职工继续缴费。若需延长缴费,需通过协商或政策允许的补缴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