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司未交社保的离职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离职时要求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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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补缴
离职前可向公司发送书面《要求缴纳社保通知》,明确因未缴社保导致离职,并要求限期补缴。协商时可录音留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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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投诉或仲裁
若公司拒绝补缴,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保及赔偿损失。劳动仲裁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及未缴部分的社保费用。
二、离职后自行处理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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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
离职后可通过以下方式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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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缴 :联系原单位办理减员手续后,由单位补缴欠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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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代缴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或委托社保代缴机构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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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社保
若迁往外地,需携带原单位开具的《缴纳凭证》到新单位办理转移手续;若到本地新单位,直接告知新单位社保号即可续缴。
三、索赔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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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
因未缴社保导致医疗费用无法报销时,可要求公司赔偿实际支出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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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因用人单位未缴社保属于法定解除情形,可要求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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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损失
若因未缴社保导致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可要求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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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社保补缴一般需在欠缴之日起1年内提出,仲裁时效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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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留存 :所有沟通记录、书面通知及仲裁材料需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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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保障 :补缴前可先以城乡居民社保或灵活就业险过渡。
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减少因未缴社保引发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