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就业政策,交过社保后通常不再被视为应届毕业生,主要原因如下:
一、应届生身份的核心要素
应届生身份主要依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待遇的规定》界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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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处于毕业当年或毕业两年内未初次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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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状态 :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市场,或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二、社保与应届生身份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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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确立
社保缴纳是劳动关系建立的重要标志。一旦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双方即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档案、组织关系等也会随之转移至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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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变更记录
社保经办机构会为用人单位建立个人社保档案,记录缴费、权益等信息。这种记录与应届生身份所需的“未就业且档案未转移”状态相矛盾。
三、政策依据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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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
明确规定社保机构需为用人单位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用人单位和个人可查询缴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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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
多部门联合发布的政策文件(如教育部、人社部规定)将缴纳社保作为就业状态认定标准。
四、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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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缴纳社保的情况
若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或第三方平台缴纳社保,通常仍可保留应届生身份,但需符合当地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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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交社保后可能影响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对学历、工作经历的认定,需在求职时主动说明情况。
社保缴纳是就业状态转变的明确标志,与应届生身份的“未就业且档案未转移”要求不符,因此交过社保后通常不再被视为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