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执业证被原单位注销后,需按以下流程办理重新注册:
一、注销注册情形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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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情形
根据《执业医师法》第22条,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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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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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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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吊销执业证书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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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执业活动期满未通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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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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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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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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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需在3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注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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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后若需重新执业,需通过原注册机构考核并重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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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新注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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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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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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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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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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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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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执业地点、类别、范围变更,需提交变更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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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考核不合格注销,需提供重新考核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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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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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新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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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注册
卫生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需参加省级以上指定机构的6个月培训并考核合格,最终制作新执业证书。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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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中止执业满2年需重新注册,吊销后需2年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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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与审批 :全程需缴纳工本费,具体流程以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为准。
若对注销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