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系统申请
医师执业地点的注销可通过以下流程办理,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自主注销或单位协助注销:
一、自主注销流程(适用于本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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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医师个人电子化系统
进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网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电子化系统,点击“业务办理”→“注销”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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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注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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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要注销的执业地点,注明注销原因(如退休、离职等)并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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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执业地点机构端审核通过后,下载注销申请表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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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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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注销申请表和医师执业证原件提交至原注册地卫生行政部门(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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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5个工作日内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取回执业证(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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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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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多点执业需在系统选择所有需注销的执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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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后2年内未注册需完成3-6个月培训。
二、单位协助注销流程(适用于单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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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交注销申请
医疗机构需在医师注册后30日内向原注册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注销申请,提交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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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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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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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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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卫生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收回医师执业证并完成注销手续。
三、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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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失踪或重大事故 :若医师死亡、失踪或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卫生部门将主动注销执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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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不合格 :连续2年未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医师,需完成3-6个月培训并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执业证将被注销。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具体流程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