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自愿放弃五险一金的承诺书是无效的。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的强制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强制性义务,任何形式的放弃行为均无效。
- 劳动合同的无效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由于社保缴纳属于法律强制义务,相关协议自然无效。
二、法律后果
- 协议无效性
即使员工自愿签署,此类承诺书因违反法律规定,自始无效,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 企业法律责任
企业若以补贴等形式规避社保缴纳,仍需承担未缴社保的法定责任,包括补缴社保、赔偿损失等。
- 劳动者权益保护
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主张被迫离职,并要求企业赔偿因未缴社保导致的医疗费用、工伤赔偿等损失。
三、特殊情形说明
若企业以“补贴”形式替代社保缴纳,但未实际履行缴费义务,仍属违法行为。员工可要求企业按法律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或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权益。
自愿放弃五险一金的承诺书无效,员工可依法主张权益,企业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