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医保已实现全省通用! 自2022年1月1日起,甘肃省全面执行“省内无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参保人员在省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覆盖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全体参保人员,门诊、住院、购药均可“一卡通行”,且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临时外出就医仅小幅降低报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
覆盖范围
甘肃省内所有统筹区的参保人员(含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在接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可直接结算。无论是异地安置、转诊转院,还是临时外出就医,均支持联网结算,无需垫付资金。 -
结算规则
- 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待遇”,即起付线、支付比例等按参保地标准,药品和诊疗项目按就医地目录。
- 临时外出:未备案的临时就医人员,报销比例降幅不超过20%,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
- 慢特病结算: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已实现省内直接结算。
-
便捷操作
参保人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或身份证直接结算,无需提前备案(跨省仍需备案)。通过“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小程序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还能为家人开通“医保钱包”,实现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 -
特殊情况处理
若因系统问题未能直接结算,可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外伤住院需符合就医地无第三方责任认定。
总结:甘肃省医保全省通用政策显著提升了就医便利性,建议参保人优先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并关注临时外出就医的报销细则。跨省就医时,仍需提前备案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