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留款是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和适用范围的术语,其含义需结合具体场景区分:
一、农村税费改革前的提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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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与组成
提留款原指农村税费改革前,农民按土地面积缴纳的费用,包括公积金、公益金、集体管理费(三提)和五项乡镇统筹(教育费附加、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乡村道路建设费、优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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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标准与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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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按土地亩数计算缴纳,土地越多缴纳金额越高,但通常不超过当地人均平均收入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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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后,上述费用被取消,提留款制度随之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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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领域的提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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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交易中的提留款
指买方或承包方为确保合同履行,按交易金额的10%-20%预留的款项,用于支付未完成工程或作为履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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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合同中的提留款
为防范信用风险,交易双方约定预留部分款项直至合同条件全部满足,常见于工程承包、大额采购等场景。
三、提留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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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控 :通过预留资金机制,降低因对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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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平衡 :在多方合作中平衡权益,促进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建立。
总结
当前语境下提及的“提留款”需结合具体领域判断。若涉及农村集体资金,建议咨询当地乡镇政府;若涉及商业合同,建议查阅合同条款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