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农村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和医院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普通门诊年度限额120元、报销70%,住院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最高达90%,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最高70%。以下是具体政策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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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每次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按70%比例报销,2025年年度支付限额为120元/人,覆盖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 -
住院报销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缴费档次不同,报销90%(一档)或95%(二档)。
- 三级甲等医院:报销55%-60%,市外医院报销45%-50%。
- 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150元,三级医院700元,市外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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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偿
年度累计医疗费超5000元部分分段补偿:5001-10000元补65%,10001-18000元补70%,进一步减轻高额医疗负担。 -
报销流程
提交住院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材料至医保局,审核通过后即时结算,通常5个工作日内完成。
提示:实际报销比例可能因政策范围外费用而低于理论值,建议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并核对报销材料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