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女性退休年龄根据岗位类型和工龄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退休年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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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 :年满55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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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人 :年满50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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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年满60周岁
二、特殊工种退休年龄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满10年,或累计满9年(井下/高温)/8年(有毒有害)的职工,无论性别,退休年龄均为55周岁
三、原干部身份女职工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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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岗位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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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按50周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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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5年但连续工作满5年的,可申请按实际年龄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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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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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50周岁时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按55周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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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0年的按50周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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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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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变动影响 :退休年龄以退休时岗位性质为准,退休后岗位变动不影响已享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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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无干部身份者按50周岁退休;有干部身份且累计缴满10年社保者可按50周岁退休
建议办理退休时向单位或人社部门提供完整档案和岗位证明,以确保准确核算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