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关于女职工50岁退休的最新政策,结合不同身份和工种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法定退休年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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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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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人: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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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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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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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式延迟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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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1月1日起,原55周岁退休的女职工,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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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50周岁退休的女职工,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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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工种与因病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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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
-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女职工,若连续工龄满10年,可申请退休(年龄为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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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或非因工致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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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55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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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45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经医院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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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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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需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其中至少有10年是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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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选择 :可在50-55周岁之间自愿申请退休。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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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逐步提高至20年,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缴满15年的,可通过延长缴费或一次性缴费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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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 :允许职工自愿选择提前或延后退休,但提前时间不得超过3年,且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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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时间 :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调整预计在2030年前完成。
五、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及山西省地方性政策文件,如《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当前有效的政策文件,未来若有调整,以最新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