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生育津贴支付服务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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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参加烟台生育保险且缴费满12个月,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单位已连续足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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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通常需具有烟台城镇户籍,但具体范围可能因最新政策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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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生育津贴通常在生育或手术次月起12个月内申领,需在医保经办机构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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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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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生育 :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津贴按月发放至参保人员社保卡或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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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 :需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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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实际生育天数计算,最低不少于98天。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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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责任 :单位需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基数0.5%),个人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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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具体细则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通过烟台医保官方渠道(如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烟台本地宝”APP)查询最新规定。
若符合条件但未领取,可联系医保经办机构核实申请材料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