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湖南省生育保险政策调整,生育津贴及补助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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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若实际工资低于单位月平均工资30%的,按单位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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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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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90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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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 :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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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孩子,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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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 :每晚育1年,增加30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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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增加30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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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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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
全省统一提高至 1200元 ,高于此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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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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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最高报销限额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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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 :最高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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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1个婴儿增加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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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根据孕周分段报销,最高2000元(孕7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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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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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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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 :1500元,用于婴儿护理用品等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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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 :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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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 :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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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资金可用于教育基金或家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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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时间
以上政策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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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结算 :支持“一站式”结算及跨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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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条件 :需符合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要求。
以上信息综合了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的官方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